窦参乡愁四韵人影
窦参(733~792年),字时中,唐代著名大臣。出生于平陵(今陕西咸阳市秦都区西北),是工部尚书窦诞的玄孙。在官途上,他凭借门荫之利逐步升迁至御史中丞的高位。他对待法令有深刻理解,对政术亦了如指掌,被誉为“为人矜严悻直,果于断”。
唐德宗时期,他被封为宰相,但他的行为却招来了众多批评。人们认为他阴险狡猾、自负而贪婪,最终因这些不当行径被贬职至柳州。就在这个时候,宣武节度使刘士宁慷慨地赠送他五十匹绢料,而湖南观察使李巽则上疏揭露了他的罪行,更直接地指控他与藩镇勾结。
面对这样的情况,唐德宗愤怒欲加重罚,但幸运的是陆贽向皇帝提出了情愿保释,并成功缓和了窦参的处境。他虽然免于死刑,却依旧遭到了降职,让他担任郴州别驾。此后,又一次降级到驩州司马,不久后,即遭到了赐死。
在他的最后一刻,全家财产、奴仆甚至连头上的发簪,都被充公并送回长安。这段历史成为了窦参命运悲剧的一个缩影,也让后人对他的形象留下了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