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中国诗坛上的闪电照亮千年文化的光芒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庆历二年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仁宗嘉祐三年入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书仁宗,提倡变法。神宗即位,任翰林学士兼侍讲,再次上书,力主革新。熙宁二年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对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等新法进行推行。
晚年退居江宁城外半山园,与欧阳修并称“唐宋八大家”。其散文雄健峭拔,有《临川先生集》一百卷,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如《河北民》、《兼并》、《感事》等诗歌表现了要求改革时弊和关心人民疾苦的精神。
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其父益曾为殿中丞知韶州,他随父至韶州。在他进入仕途地方官吏时,他能够关心民生疾苦,对北宋中期隐伏的社会危机有所认识,“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
王安石年表: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一岁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十岁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十三岁王益回临川母报丧。
景祐三年丙子(1036)十六岁四月,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広元二年己卯(1039)十九岁、二月,以通判舒州知常州。
他的文学主张核心是“文贵致用”。散文创作以论说文的成就最为突出,如《游褒禅山记》等记叙文夹叙夹议寓意深远。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使他对国事有了一定的感慨和思考。
正当新法初见成效时,由于受到反对势力的阻挠及自己的健康问题,最终导致熙宁九年的罢相。在此之后,他先后再次担任相职,但最终因病逝世,被赠予太傅谥号,是唐宋著名八大家之一。他的一生充满了对于国家兴衰的深刻思考以及政治上的探索与实践,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和文学家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