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三首诗
曹勋简介与诗作评价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出生于河南禹县的阳翟。他的父亲曾在宣和五年被授予承信郎的官职,并特许他参加进士考试,结果考取了甲科的好成绩。
靖康元年(1126年),曹勋和宋徽宗一起遭到了金兵的俘虏,被迫北上。在这段艰难时期,他还从徽宗那里得到了半臂绢书,这是徽宗亲自写给他的求救信。后来,他逃到燕山地区,并向宋高宗请求召募敢死之士,以营救徽宗。当时的人们不听他的建议,因此他最终被罢免。
绍兴十一年(1141年),随着宋金之间达成和议,曹勋被派去充当报谢副使,与金国进行外交交流。他有两次机会前往金国,那一次是为了劝说金人归还徽宗灵柩。这一努力虽然没有立即成功,但表明了他作为外交官的地位重要性。在孝宗朝末期,他甚至升至太尉这个高级职位。
尽管他的诗歌作品并不特别出色,但有一些关于“使金”期间所见所闻的作品颇具价值。这些作品记录了他在异国文化中的经历,以及与不同民族人民互动的情况。这为研究历史上的边疆关系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资料。总体而言,尽管曹勋个人并未留下杰出的文学遗产,但他的政治活动和外交经验对于理解当时社会及历史背景仍旧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