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山和张子善
1952年2月,国外一家通讯社说:“建立北平政权第28个月的今天,和他的同伴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正面临着一场法律的考验。” 他们所关注的,是“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山、张子善案件。山、张子善案是建政初期涉及干部职位最高、金额最大的一起案,惩处山、张子善成为新中国反第一大案。 山、张子善先后在30年代初入党,都曾被逮捕过。新中国成立后,他们分别担任天津地委和天津地区专员。山当了天津地委后,公开说:“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样?” 刘张二人相互勾结,从1950年至1951年间,利用河北省兴修天津专区内潮白、永定等五条河流的机会,盗窃地方粮款289151万元(旧币一万元约折合新币一元)、防汛水利专款30亿元、救灾粮款4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1.4亿元,克扣修理机场民工供应补助粮款54330万元,赚取治河民工供应粮款37473万元,倒卖治河民工食粮从中渔利22亿元。此外还以修建为名骗取银行60亿元,从事非法经营。 山长期不在位于杨柳青的地委机关办公,而以养病为由,住进了市区内马场道的小洋楼。 1951年11月下旬,山、张子善东窗事发。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成立后,先是由省委将在苏联学习的山调回。山下火车后先到他在天津的办事处休息,听说要受审查的消息后,他拍桌子吼道:“出什么事了,还能开除老子的党籍?!” 有关办案人员拉着山上了汽车说:“欢迎、欢迎,你辛苦了,咱们先出去吃饭。”汽车直接开到了省公安厅早已准备好的看守地点。 1951年11月,经周总理批准逮捕法办了山、张子善。二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山、张子善案件上报后,他批示:“必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举行山、张子善公审大会。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有人替他俩向求情。听后问:“是要他俩,还是要中国?” 公审大会之后,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山临刑前说:“拿我做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 “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这是张子善在刑场上的遗言。